歡迎報考中華專案管理學會與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合作推廣《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》,詳情請參考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網站公告之「100年度ITE
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應考須知」。
(以下資訊摘錄自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「100年度ITE
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應考須知」,如與應考須知或網站不同,請以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網站公告為主)
考試介紹
一、證照等級:甲級
《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》原由經濟部核發證照並認定為甲級證照,自99年起由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自行核發,等級維持不變
(詳見ITE官網公告)
。
二、考試科目:2門
可分別報考,單科成績合格者,由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寄發單科合格證明,保留期限為3年。2科皆通過後,可申請頒發證書,證書頒發流程與費用請參考本說明第十七點。
Project
Management Category
專案管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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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書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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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考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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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管理專業人員
Project
Management IT Expe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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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管理(IPJ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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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體專案管理(IS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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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考試內容
(一)「專案管理(IPJ)」證照考試參考用書為本學會所出版的「專案管理基礎知識與應用實務」一書,考試難易度約等同本學會「CPMS專案規劃師」。鼓勵通過本學會「PMA專案助理」成績達80分以上或「CPMS專案規劃師」者,可踴躍報名考試,有很大的機會可以通過考試、取得甲級證照!
(二)軟體專案管理(ISP)
證照考試參考用書為「軟體專案管理」(作者:林信惠、黃明祥、王文良;出版社:智勝)。
四、報名資格:
(一)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18歲(計算至鑑定舉辦前1日止)。
(二)非中華民國國民,但具有合法外僑居留證,且年滿18歲(計算至鑑定舉辦前1日止)。
五、鑑定題型、時間及費用:
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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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定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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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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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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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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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管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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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管理
(IPJ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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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複選擇題混合
題數:40題
配分:2.5分/題
(答錯不倒扣)
總分:10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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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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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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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體專案管理(IS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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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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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報名截止日期
(一)個人報名截止日期:100年11月15日(星期二)。
(二)團體報名截止日期:100年11月29日(星期二)。
※ 因考試報名截止日在即,為避免來不及報名,請由本說明得之考試資訊之報考人,無論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,皆統一使用「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excel檔」,並請於100年11月29日(星期二)前填妥報名表並完成繳費,直接向中華專案管理學會報名。
※ 中華專案管理學會聯絡資訊
電話:02-2225-1235
傳真:02-8227-5857
e-mail:info@npma.org.tw
網址:http://www.npma.org.tw
地址:23586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8-6號15樓
七、團體報名手續:
(一)請使用附件excel檔,填妥「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」
(二)繳費,繳費資訊如下:
-戶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
-帳號:1254-7177-05811
-解款行:合作金庫復旦分行
-銀行代號:006
※ 請將團體報名費整筆一起匯入帳戶,勿個別匯款
※ 於完成報名程序後,除因本身之傷殘、自身及一等親以內之婚喪、重病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造成無法於報名日期應考時,得依相關憑證辦理延期手續(以一次為限且不予退費),請報名應考人確認鑑定時間及考場後再行報名,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應考須知「3.4
注意事項」。
(三)將「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」excel檔及「報名繳費收據」,一併e-mail至本學會信箱(info@npma.org.tw),缺件者恕不受理。
八、考試日期:100年12月17日(星期六)。若當次鑑定人數不足20人次,得將該科目鑑定順延乙次或取消。
九、考試地點:
(一)分台北試區、台中試區、高雄試區,應考人需自行選定同一考區應試,報名程序完成後不得更改。
(二)應考通知將於鑑定舉辦日前5天,公佈於考生服務系統『考生服務-到考通知訊息』功能中,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提醒。
(三)如對試場地點及考試時間等相關資訊有疑問,請於鑑定舉辦3日前電洽鑑定執行單位各服務中心,如未洽詢致影響鑑定,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(四)鑑定服務中心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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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E鑑定網:http://www.itest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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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E鑑定服務中心聯絡方式及服務範圍
區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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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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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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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區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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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6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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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77-88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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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市以北,含宜蘭縣、花蓮縣及金馬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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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區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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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406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號2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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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238-65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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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至嘉義縣市,含南投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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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區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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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807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7樓之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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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-311-95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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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縣市以南,含台東縣及澎湖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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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主辦單位:
(一)規範制定: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
(二)鑑定執行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
十一、鑑定方式:
(一)本項鑑定採電腦化鑑定,應考人須依題目要求,以滑鼠及鍵盤操作填答應試。
(二)試題文字以中文呈現,專有名詞視需要加註英文原文,非選擇題部分應考人答題以中英文回答皆可。
十二、題目類型:
(一)區分單選題及複選題,作答時以滑鼠左鍵點選。鑑定結束前均可改變選項或不作答。
(二)該題有附圖者可點選查看。
十三、合格標準:
(一)滿分為100分,應考人成績達70(含)分以上為合格。
(二)成績計算以四捨五入方式取至小數點第一位。
十四、成績公佈:
(一)鑑定成績於考場連線試務伺服器進行評分動作,完成後於現場列印書面成績單發放,由應考人確認無誤後自行攜回,不再另行寄發。
(二)如遇考場設備印表設備限制,無法現場列印應考人成績單,將於當科鑑定時間結束後,於考場公告各場次成績,應考人書面成績單將另行寄發。
(三)鑑定成績將於鑑定結束次工作日起算,兩週後公佈於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網站。成績合格者,將另行寄發單科合格證明。
十五、成績複查:
(一)鑑定成績如有疑義,可申請成績複查。請於鑑定結束次工作日起算10日內(郵戳為憑),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(以一次為限)。
(二)成績複查申請表請至ITE鑑定網下載。
(三)每科目成績複查及郵寄費用為新台幣150元整,申請方式如下:
1.
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,並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2.
浮貼成績複查工本費劃撥收據正本(請自行留存影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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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號:138643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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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戶名稱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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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欄註明: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成績複查申請
(四)
以掛號郵寄至以下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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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6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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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服務中心』收
十六、證書核發:
(一)應考人於應考之各人員類別科目均合格後,可申請頒發證書,每張證書申請及由計費用為新台幣150元整。
(二)請至ITE鑑定網(http://www.itest.org.tw)
進行線上申請,步驟請參考「應考須知」4.5。
(三)若應考人通過科目數,尚未符合發證標準者,可保留通過科目成績,待符合發證標準後申請。單科成績自應考日起計算3年內有效,逾期須重新報考。
(四)應考人若證書遺失或損毀時,得自證書核發日起計算3年內,依前述流程申請補發。
(五)申請證書每月1日截止收件(郵戳為憑),當月月底以掛號寄發。
十七、附件: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
十八、ITE專案管理專業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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